留置权是否具有合法性?
我在和别人的业务往来中,对方欠我钱一直不还。我听说可以行使留置权把对方的东西扣下,可又担心这样做不合法。我想知道留置权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在什么情况下能合法使用留置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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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合法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要使留置权合法行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比如,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基于保管合同占有寄存人的物品,这种占有就是合法的。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占有他人动产,是不能行使留置权的。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也就是说,债务已经到了应该偿还的时间,而债务人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比如,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过,债务人仍未还钱。最后,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例如,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未支付运费,承运人就可以留置其运输的货物,因为运输货物和支付运费是基于同一个运输合同关系。 总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留置权就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留置权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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