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签订青春损失费协议是否合法?


夫妻双方签订的青春损失费协议,有可能是合法的。首先来解释一下一些法律概念。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一个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比如成年人一般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就是说签协议的时候,双方都是真心实意,没有被强迫、欺骗。公序良俗就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比如不能违背基本道德伦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所以,要是夫妻双方签订青春损失费协议时,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自愿签的,协议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说明夫妻间关于财产的约定只要符合条件是有效的,如果青春损失费协议涉及财产约定,也遵循这个规则。 不过要注意,青春损失费本身不是严格的法律名词,在法律条文中没有出现过。主流观点认为,青春损失费如果要得到法律支持,很多时候可以按照精神损害赔偿来理解。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这些情况下,无过错方要求的赔偿可能和青春损失费有一定关联。但要是没有这些法定情形,单纯以青春损失要求赔偿,法律一般很难支持。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意思表示真实:表意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一致。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和一般道德 。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