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是先垫付后报销吗?
我去医院看病,不清楚医保报销的流程,想知道是不是得自己先把钱付了,之后再去申请报销。要是能直接在医院结算就方便多了,所以很想了解一下医保报销到底是不是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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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不一定是先垫付后报销,这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直接结算的情况。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一般可以实现直接结算。这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结账时直接从你的卡上扣除相应费用一样方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在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那部分费用,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直接结算,无需患者先垫付全部费用再去报销。例如,你在当地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在医院的结算窗口,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医保报销金额和你需要自付的金额,你只需要缴纳自付部分就可以出院了。 其次,先垫付后报销的情况也较为常见。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往往需要先垫付再报销。一是异地就医未备案。如果你到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就医,并且没有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那么在就医时就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之后再回参保地进行报销。比如你临时到外地出差突发疾病就医,没来得及备案,就得先自己掏钱看病,然后把相关票据带回参保地申请报销。二是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定点医疗机构一般不能和医保部门直接结算,所以也需要先垫付费用。不过这种情况通常要求是在紧急情况下的就医,比如突发急病来不及去定点医院,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后续申请报销。此外,一些特殊的医疗费用,如零星报销的费用等,也需要先垫付后报销。一般来说,参保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的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资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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