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余额是先用个人的再用统筹的吗?
我去医院看病买药的时候,不太清楚医保余额的使用顺序。想知道是先扣除我个人账户里的钱,还是直接可以用统筹账户的钱,具体是怎样的使用规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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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医保余额是否先用个人的再用统筹的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概念。 医保个人账户,就像是你自己在医保里的“小金库”,里面的钱是你自己缴纳的医保费用以及一部分单位缴纳费用划入的,这笔钱可以用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等。而医保统筹账户,则像是一个大池子,是由单位缴纳的大部分医保费用汇集而成的,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门诊慢性病费用等。 一般情况下,医保余额的使用顺序确实是先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当你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定点药店买药时,会先从你的个人账户里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果个人账户里的钱足够支付,就不需要动用统筹账户。例如,你去药店买药花了200元,而你的个人账户里有300元,那么就直接从个人账户扣除200元。 但是当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者所发生的费用不在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内时,就要看是否符合统筹账户的支付条件了。以住院费用为例,当你住院治疗时,会有一个起付标准,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通常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且在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由统筹账户支付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这里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就包括统筹账户资金。 不过,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会存在差异,具体的使用规则和报销比例等还需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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