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卡姓名非本人是否可以?

我单位发工资要求提供工资卡,可我想提供我家人的银行卡作为工资卡,也就是工资卡姓名不是我本人,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想了解下法律上允不允许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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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支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工资卡姓名最好是本人。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层面来看,有着多方面的规定和影响。 从用人单位的支付义务来说,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工资是要支付到劳动者本人账户的。如果使用非本人的工资卡,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未正确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风险。一旦后续出现工资支付纠纷,比如劳动者否认收到工资,而用人单位以已支付到非本人卡上作为抗辩,这种情况可能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资是其劳动所得,工资卡绑定本人姓名,便于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收入进行管理和支配,同时也保障了其财产安全。如果使用他人工资卡,可能会引发一系列财产纠纷。例如,代领工资的亲属或他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侵占该工资款项,而劳动者在维权时会面临一定困难。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因合理原因确实无法使用本人工资卡,比如本人银行卡丢失正在补办等,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做好相关的书面记录和授权委托手续,是可以使用非本人工资卡来接收工资的。但这只是特殊的例外情况,并非普遍适用。所以,综合来看,工资卡姓名原则上应为本人,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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