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短信形式通知我给别人担保是诈骗吗


仅以短信形式通知您给别人担保,有可能是诈骗,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来说说诈骗的情况。在现实中,很多诈骗分子会利用这种方式来骗取收件人的个人信息或钱财。他们通常会通过非官方号码发送短信,短信内容也比较模糊,缺乏具体的担保细节、贷款机构信息等。比如不会明确说明是哪个借款平台、哪笔借款的担保等。而且还可能要求收件人提供个人敏感信息,像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一旦您提供,就可能陷入诈骗陷阱。比如常见的以“您为某某做担保,对方欠款未还,需您还款,若不还将冻结您银行卡”等类似内容的短信,很多都是假的。因为能冻结银行卡的只有国家执法机关,比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等,贷款机构不能随意冻结。并且正规的法院传票也不会通过这种来历不明的短信通知,而是会以纸质文件形式送达到本人手上。 但也存在短信通知是真实的可能。如果您确实曾经为他人做过担保,那么债权人或相关机构有可能会通过短信通知您一些担保相关的情况。不过正规的通知,发件人一般是正规的金融机构官方号码,短信内容也会比较清晰明确,会说明具体的借款事项、担保责任等信息。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此类短信通知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就会依法被认定为诈骗。 如果收到此类短信,首先要确认发件人是否为正规号码。如果不确定,可以直接联系可能涉及的金融机构客服热线,核实是否有相关担保记录。也可以查阅自己的信用报告,看是否有相应担保信息。要是怀疑是诈骗短信,一定不要随意回复短信中要求提供的个人信息,还可以收集短信等相关证据,向当地网络警察机构或者前往警局进行报案。 相关概念: 诈骗罪:指在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之下,通过采用虚假陈述、掩盖真相等手段,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 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承诺为借款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个人或机构。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