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过户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最近和别人签了一份关于房屋的协议,但因为一些原因暂时没办法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我就担心这个协议会不会因为没过户就没有法律效力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协议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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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不过户签的协议是有效的,但仅产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确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协议签订后,双方就有了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的权利。而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对于房屋来说,只有进行了过户登记,买房的一方才能真正拥有对房屋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表明房屋这类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是以登记为准的,房产证不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就不会发生转移。 然而,《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又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本身,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违法违规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例如,卖方不能随意反悔不卖房子了,买方也应该按照约定支付房款等。 如果出现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据有效的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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