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归女方但没过户是否有效?

我和前夫离婚时,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子归我,但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没过户的情况下,房子归我的约定还有没有效?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后房子归女方但没过户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离婚协议的角度来看。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只要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当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子归女方时,该约定自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生效了,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虽然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但在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从法律意义上讲,房屋的所有权仍然登记在前夫名下,女方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女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女方基于有效的离婚协议,对前夫享有要求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债权请求权。如果前夫拒绝配合过户,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履行离婚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后,若前夫仍不履行,女方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办理过户登记。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归女方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会使女方在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女方应及时要求前夫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以保障自己对房屋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