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我和前夫离婚了,当时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但没办理公证。现在我有点担心协议的效力,怕之后有纠纷。想问问离婚后对夫妻财产进行公证的话,这个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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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财产公证通常是有效的。财产公证其实就是去公证处,让公证人员对你们财产分割的相关情况进行证明。简单来说,就是给你们的财产分割加了个官方认证。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这意味着,一旦离婚后夫妻财产经过公证,在没有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可这份公证的内容。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实践中,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然后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只要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公证之后它就具有更强的证明力。比如说,离婚后你们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并且对这个约定进行了公证,之后如果另一方反悔,想要争夺房子,在没有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按照公证的内容来判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是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就算不公证,只要协议本身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有效的。但公证可以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因为它提供了一个更具公信力的证明。所以,离婚后对夫妻财产进行公证是一种保障双方权益、明确财产归属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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