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后补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我父母之前给我出了一笔钱,当时没说这钱是赠与我的。现在我和配偶关系不太好,担心之后有财产纠纷,父母想和我补签一个赠与协议,说明那笔钱是赠与我个人的。我想知道这种出资后补签的赠与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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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出资后补签的赠与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要明白赠与协议是什么。简单来说,赠与协议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合同。在这个案例中,父母就是赠与人,子女就是受赠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补签的赠与协议如果是书面形式,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不过,要使补签的赠与协议有效,还需满足一些其他条件。一方面,协议的内容必须是父母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意味着父母是自愿签订这个协议,没有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比如,如果子女以威胁等手段迫使父母签订协议,那这个协议就可能无效。另一方面,赠与的财产必须是父母有权处分的财产。也就是说,这笔出资要是父母自己合法拥有的钱,不能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得或者是无权处置的财产。 此外,如果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赠与,还需要考虑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补签赠与协议时,最好明确写明是赠与子女个人,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在发生纠纷时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建议在补签协议时尽量收集一些能够证明出资情况和赠与意愿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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