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几年了,我有点担心这套房子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婚前买的房子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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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婚前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毫无疑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张三在结婚前自己出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张三的名字,即便张三结婚后,这套房子依然是张三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的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在婚前虽然是一方购买的房子,但婚后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子就会按照约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的约定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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