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探讨婚前按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一: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产权可能归婚前付首付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二:如果一方婚前按揭购买房产,婚后也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并且能够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那么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实际生活中,区分婚后还贷资金是否为个人财产往往存在一定难度。 另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婚前按揭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出资情况、还贷情况以及是否有财产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