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租收入有哪些免税政策?


在我国,房产出租收入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增值税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其他个人”指的就是自然人。也就是说,如果您是个人出租房产,一次性收取一年租金180万元以内(平均每月15万及以下),那么就不用缴纳增值税。 其次,对于房产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依次扣除以下费用: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在以后期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优惠政策,在享受相关免税政策时,建议您及时关注当地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并按要求进行申报和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