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属于转移财产吗
我最近发现另一半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套房子,心里很不安,不确定这算不算是转移财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到底怎么判定,要是真属于转移财产,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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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私自买房不一定属于转移财产。 首先,我们得了解什么是转移财产。简单来说,转移财产就是一方通过一些手段,把夫妻共同财产偷偷藏起来、卖掉或者用其他不合理方式处理掉,目的是想在夫妻关系出现问题,比如离婚时,让另一方少分或者分不到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私自买房是出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比如为了孩子上学方便购买学区房,或者为了改善家庭居住条件等合理原因,一般不认为是转移财产。 但如果是为了私利,比如背着另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用来给自己购买房产,并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或者他人名下,这种行为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规定,如果一方私自买房且涉及到类似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情况,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 所以,判定夫妻一方私自买房是否属于转移财产,关键在于买房的目的和用途,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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