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房产需要公证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我们已经签好协议了,但是不知道这个房产相关的协议是否需要去公证。不公证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公证的话又有什么好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需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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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协议离婚时,房产并非一定要进行公证。下面为你详细分析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和房产公证的概念。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房产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即使不进行公证,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满足上述条件时也是有效的。 不过,公证还是有一些好处的。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日后如果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在法庭上更容易被法官采信。此外,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会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从而降低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风险。 综上所述,双方协议离婚时房产不公证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但公证可以带来一些保障和便利。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房产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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