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老百姓该找谁解决呢?


当老百姓遭遇医疗纠纷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问题。 首先,可以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的方式,患者和家属可以与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程序简单、处理速度快,能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其次,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它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其调解人员通常具有医学、法律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能较为公正、专业地处理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指出,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再者,也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作为医疗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它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纠纷进行调查和调解,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最后,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患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医疗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患者的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进行审查和判断,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