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后夫妻一方出轨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办了假离婚,就是为了买二套房,结果他在假离婚期间和别人在一起了。我感觉自己被背叛了,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假离婚后一方出轨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我能不能得到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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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在法律层面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一旦夫妻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办理了合法的离婚手续,就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已经结束。 既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那么一方在离婚后与他人交往或建立新的感情关系,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出轨”。因为“出轨”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而离婚后,双方各自恢复单身状态,有自由恋爱和交往的权利。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所谓“假离婚”后一方与他人交往,另一方不能依据“出轨”的理由要求法院进行判决或给予补偿。但是,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存在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等情形,受损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不过,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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