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离婚是全国人都能看到吗?
我正在办公告离婚,不太清楚这个公告的范围。我就想知道这个公告是不是全国人都能看到,还是有特定的范围呀?了解清楚心里也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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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离婚指的是在离婚案件中,当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通过法院以公告的方式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程序。 从实际情况来讲,公告离婚的公告并非全国人都能看到。法院进行公告送达,通常是在人民法院报等特定的报刊上刊登公告,或者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公告。这些方式虽然具有一定的公开性,但并不意味着全国人都能看到。人民法院报有其特定的受众群体,并非全国所有人都会去关注这份报纸。而且法院公告栏的覆盖范围也仅仅局限于法院所在地周边一定的区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这表明公告送达是法律规定的一种送达方式,其目的是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但并非追求让全国人都看到公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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