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亲再婚以前的公租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我父亲在再婚之前就租了公租房,现在他和继母关系不太好,万一有财产方面的问题,我想知道这个公租房算不算他们婚后的共同财产,我主要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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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父亲再婚以前的公租房一般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公租房,也就是公共租赁房,它是为了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而设立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个人只有承租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公租房的承租权是父亲在婚前取得的,并不符合上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范畴,所以通常不能认定为婚后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婚后因为该承租房屋被拆迁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权,新公租房的使用权益可能会变成夫妻共有的。 相关概念: 公租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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