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期是按案发时间算吗?
我遇到一个事儿,之前有人对我做了违法的事,但当时没追究。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了解追诉期是不是从案发时间开始算的。要是从案发时间算,我担心已经过了追诉期没法维权了,所以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展开


追诉期,也被叫做追诉时效,它指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进行追诉了。 关于追诉期的起算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这里的“犯罪之日”,指的是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要是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那么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比如,像非法拘禁罪这种具有继续状态的犯罪,犯罪行为从开始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时起,一直到解除对他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时才算终了,追诉期就从解除限制之日开始算。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前面犯罪的追诉期内又犯了新罪,前面那个罪的追诉期就从犯新罪的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所以,追诉期并不完全是按照案发时间来算的,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起算时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