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我有一块地出租出去了,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到底需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懂行的朋友,出租的地到底要不要交这个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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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简单来说,就是对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关于出租的地是否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关键要看土地的性质和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位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内,那么通常是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在出租土地的场景中,确定纳税义务人也很重要。如果出租的土地是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出租的,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就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比如,甲拥有一块位于县城的土地并将其出租,那么甲就是该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那么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如,乙将位于工矿区的土地出租给丙,但乙长期在外地,此时丙作为实际使用人就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以,出租的地是否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要综合考虑土地的位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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