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扣除员工的伙食费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每月会从工资里扣除伙食费。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被扣除的伙食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不需要算进去。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规定来讲,工资扣除的这部分伙食费到底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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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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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工资扣除员工的伙食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理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项目。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公司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伙食费,本质上属于员工为获取饮食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如果该费用只是代收代付性质,即公司仅仅是将员工应支付的伙食费从工资中扣除后转付给提供餐饮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本身并没有从中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那么这部分被扣除的伙食费并不属于员工的应税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公司和餐厅合作,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的费用支付给餐厅,员工享受相应的餐饮服务,这种情况下扣除的费用就无需缴纳个税。 但如果公司将收取的伙食费作为一种额外的收入来源,或者以扣除伙食费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那么这部分费用可能就需要计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公司收取的伙食费高于实际的餐饮成本,多出的部分用于其他非餐饮相关的支出,此时这部分差额可能就需要计入应税所得。所以,判断工资扣除的伙食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关键在于该扣除行为的性质和公司对这部分费用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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