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月工资里都会扣除工会经费。我不太清楚这部分工会经费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担心自己多交了税。想问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工会经费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会经费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一般是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提取并拨缴给工会。而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通常情况下,个人向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为工会经费并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比如,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工会经费交给工会,这部分钱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也就是说,这部分工会经费不会增加个人的纳税负担。 不过,如果工会以某种形式将经费发放给个人,且这种发放符合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定义,那么就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例如,工会给个人发放的过节费、奖金等,如果达到了纳税标准,就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