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自己摔伤学校有责任吗
孩子在学校里不小心自己摔伤了,我心里特别着急又很疑惑,想知道学校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负责。不清楚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断,想具体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形下学校责任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要是学校有责任又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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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学校自己摔伤,学校是否有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原则上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不过呢,如果学校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切实履行了教育和管理义务,比如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学校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等,那么学校就不用承担责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对于八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只有当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足够的安全教育,或者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等情况。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如果小孩在学校自己摔伤是由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导致的,那么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要是学校在此过程中没有尽到管理职责,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承担补充责任后还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相关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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