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女方收彩礼但不领结婚证是否属于骗婚?


在探讨结婚女方收彩礼但不领结婚证是否属于骗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骗婚的法律概念。骗婚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在司法实践中,骗婚通常指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与他人结婚并骗取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故意设下陷阱,让另一方以为是正常结婚,实际上是为了骗取钱财。 判断这种情况是否构成骗婚,关键在于女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彩礼的主观故意。如果女方从一开始就没有和男方结婚的真实意愿,只是以收取彩礼为目的,并且在收取彩礼后,没有与男方共同生活的打算,或者以各种理由逃避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骗婚。例如,女方在收取彩礼后不久就消失不见,或者与他人有暧昧关系等,这些都可能表明女方具有非法占有彩礼的故意。 然而,如果女方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如身份证丢失、户口本不在身边等,暂时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和实际行动,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骗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在条件具备时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无论是否构成骗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男方是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男方怀疑女方存在骗婚行为,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的凭证、双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可以先与女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女方是否构成骗婚,并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结婚女方收彩礼但不领结婚证不一定属于骗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男方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