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六万扣税是实发工资吗?
我不太清楚在扣税的时候,累计六万的这个额度说的是不是实发工资。我每个月工资里会扣掉社保、公积金啥的,到手工资和应发工资不一样。我就想知道这累计六万扣税,是按照我实际拿到手的工资算,还是没扣那些费用之前的工资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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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确累计六万扣税所指的并非实发工资。这里涉及到一个概念叫“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就是把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收入加在一起的总数。简单来讲,它不是你最后拿到手里的钱,而是你在一定时期内各种收入的总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是以全部收入来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举个例子,小张每月应发工资是 10000 元,每个月要扣社保 1000 元、公积金 500 元,还有专项附加扣除 2000 元。他这一年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就是 10000×12 = 120000 元,而不是他实发工资的总数。然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先减去 60000 元,再减去全年的社保 1000×12 = 12000 元、公积金 500×12 = 6000 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 2000×12 = 24000 元,最后得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累计六万扣税是基于综合所得来计算的,并非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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