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产的处理是否没有规定程序?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现在家里人都在为怎么处理遗产犯愁,不知道有没有明确的程序来处理遗产,怕处理不好以后产生纠纷,想了解一下遗产处理到底有没有规定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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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产的处理是有规定程序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意味着从这一刻起,遗产的处理程序就可以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接着,对于遗产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这就明确了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处理。 然后是继承的方式。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 在处理遗产时,如果有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及时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最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综上所述,遗产的处理是有明确规定程序的,遵循这些程序可以确保遗产的合理分配和处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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