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不起诉后还有程序吗
我遇到一个涉及听证会的案子,在听证会结果是不起诉。但我不太清楚后续是不是还有其他程序要走,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是事情就这么结束了,还是还有一些法律流程必须完成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听证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通常情况下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程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不起诉的类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于被不起诉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并且,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另外,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被不起诉人如果对于酌定不起诉决定不服,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