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认定书时间是否有规定?
我收到了一份认定书,发现里面有些内容有误,想要更改。但我不知道更改认定书有没有时间方面的规定,也不清楚错过了某个时间就不能改了,所以想问问大家更改认定书在时间上到底有没有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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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认定书在时间上是有规定的,不过具体规定要依据不同类型的认定书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工伤认定书的时间规定。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其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也就是说,若你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要更改的话,需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这三天是自然日,并非工作日。 而对于工伤认定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提起行政诉讼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内,经过复议后再起诉的期限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总之,不同类型的认定书更改时间规定不同,你需要先确定认定书的类型,然后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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