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三年没满是否属于失信人员?
我参加了一个三年的研修项目,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完成三年研修。我很担心这样会不会被认定为失信人员,影响我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研修三年没满这种情况到底属不属于失信人员呢?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失信人员”的概念。在法律上,失信人员通常指的是那些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就规定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而研修三年没满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并不直接等同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失信情形。如果研修是基于你和研修机构或者相关单位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三年研修期限以及未完成的违约责任等内容,那么就要看具体合同条款。要是你没有完成研修是因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比如无故中途退出,对方可能会依据合同追究你的违约责任,要求你赔偿损失等,但这和被法院认定为失信人员是不同的概念。 只有当对方因为你未完成研修的违约行为将你起诉到法院,并且法院作出了要求你承担相应责任的生效判决,而你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才有可能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以,单纯的研修三年没满本身通常不属于失信人员,但要关注可能引发的合同违约等法律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