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要求上报出入境记录是否合法?

我们单位要求全体员工上报出入境记录,我有点担心这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也不确定单位有没有这个权力要求我们这么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单位这样的要求合不合法,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支持或者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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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信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单位要求员工上报出入境记录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出入境记录属于行踪信息的一种,因此属于个人信息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如果单位要求上报出入境记录是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的目的,比如为了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保障单位业务安全开展等,并且履行了告知义务,获得员工的同意,那么这种要求是合法的。例如,单位从事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业务,员工的出入境情况可能会对业务产生影响,单位要求上报是为了确保业务安全,这是合理的。 但如果单位要求上报出入境记录没有合理的理由,仅仅是出于不合理的管控或者侵犯员工隐私的目的,并且没有获得员工的同意,那么这种要求就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并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单位的不当行为。总之,单位要求上报出入境记录是否合法关键在于目的是否正当以及是否遵循了相关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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