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遗嘱将房产给外人是否有效?

我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给一个和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我担心会因为对方和我没有亲属关系,遗嘱就不被认可,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遗嘱效力
  • #房产遗赠
  • #遗嘱继承
  • #民法典
  • #遗赠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立遗嘱将房产给外人,在法律上是可能有效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而这里将房产给外人的情况,准确来说属于遗赠,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立遗嘱将房产给外人是被允许的。 不过,要使这份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二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在受到胁迫、欺骗等情况下订立的。三是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把不属于自己的房产通过遗嘱处分给外人。四是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此外,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嘱应当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没有为这类继承人保留份额,在处理遗产时,应当先为他们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才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所以,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立遗嘱将房产给外人就是有效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