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有同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我想了解下,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又有哪些内容呢?我担心在工作中会遇到类似法律风险,所以想提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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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利用自己在单位的工作便利,把单位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而且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标准。 关于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标准为一百万元以上。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以及非法占有的财物是否属于本单位。同时,对于具体的量刑,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悔罪表现、退赃情况等因素。所以,在涉及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这些方面都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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