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当您认为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外,还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权益受侵害等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接着是受理环节。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仲裁申请,并通知您;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您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若您对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情况有异议,还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后进入仲裁前的准备阶段。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您。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之后,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案件情况组成仲裁庭,并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再就是开庭审理阶段。在开庭时,仲裁员会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仲裁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等。然后按照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进行。庭审过程中,双方都有权利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仲裁庭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并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裁决。 最后是裁决阶段。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