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炒掉我却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录音作为证据可以吗?
我被公司辞退了,可公司就是不给我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我有当时辞退谈话的录音。我就想知道这录音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要是能的话后续我该怎么做,要是不能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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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材料。录音作为视听资料的一种,只要其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与案件具有关联性,就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在你描述的场景中,公司辞退你但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录音若能清晰、完整地记录下公司辞退你的相关内容,就可以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这一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表明公司有义务为你开具证明。同时,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友好协商,要求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进行告发或者申请调解工作,也可以将争议提交至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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