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的法律流程有哪些?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我对劳动仲裁的流程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该从哪儿开始,要准备些什么,中间有哪些步骤。所以想问问大家,劳动仲裁的法律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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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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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法律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这里的管辖权一般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接着是受理阶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之后进入仲裁准备阶段。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同时,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案件情况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然后是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庭审理时,仲裁员会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被申请人的答辩,调查事实,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最后是裁决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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