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续签有哪些规定?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知道公司会不会和我续签。我想了解下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规定,比如续签的条件是什么,程序怎么走,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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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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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规定: 首先,关于续签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通俗来讲,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同意。 其次,续签的程序。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向劳动者发出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明确续签的意思表示以及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主要内容。劳动者收到意向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再者,续签的时间限制。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多长时间通知劳动者续签,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用人单位最好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合理的时间内与劳动者协商续签事宜,避免出现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否则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合同续签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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