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要回来的钱是给律师还是法院?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经过一番努力,现在钱要回来了。我不太清楚这钱是应该直接给帮我打官司的律师,还是会先到法院那边呢?我很疑惑这个流程,想知道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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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中要回来的钱既不是给律师也不是给法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扮演的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角色。律师根据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比如收集证据、参与庭审等。律师的报酬是依据合同约定,由当事人支付的服务费。一般来说,律师不能直接占有通过案件追回来的款项。这就好比你请装修工人装修房子,工人完成工作后,你按照事先谈好的价格给工钱,但房子里的东西还是归你所有。 其次,法院在整个劳动争议案件里是居中裁判的机构。法院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对待。法院不会收取当事人追回来的款项,它只是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所以,律师是通过合法的收费方式获得报酬,而不是直接获取案件追回的款项。 劳动争议中追回来的钱通常会直接给到胜诉的当事人。如果是通过法院执行程序追回的款项,法院会按照规定将款项发放给胜诉方。总之,这笔钱的归属是胜诉的当事人,律师和法院都不会占有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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