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稽查大队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遭遇了拖欠工资的问题,听说可以向劳动稽查大队投诉。但我不太清楚他们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是直接去现场投诉,还是可以网上投诉?投诉后多久能有结果?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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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稽查大队,也就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它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受理程序如下: 首先是投诉与举报。劳动者如果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就可以向劳动稽查大队进行投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也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时,劳动者需要递交投诉文书,写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接着是审查与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投诉人。比如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范围,或者超过劳动保障监察查处时效等情况,就可能不受理。若属于受理范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进行立案调查。 然后是调查取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检查,如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等。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最后是处理结果。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等。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关依据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条文,这些条文对劳动稽查大队的受理、调查、处理等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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