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有哪些保护法律,在保护劳动关系中有哪些具体规定?


在我国,有不少法律对劳动关系进行保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以及具体规定。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这部法律对劳动者的就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方面都做了规定。例如,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主要侧重于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在保护劳动关系中起着重要作用。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这部法律为解决争议提供了途径和程序。根据该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同样是保护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和权利,确保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例如,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这些法律从不同角度对劳动关系进行保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把坚实的“保护伞”。劳动者可以依据这些法律规定,维护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