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过半年还能退吗
之前买房交了定金,这都过去半年了。期间因为一些情况,不想买那房子了。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交的购房定金还能不能退啊?主要就是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有什么规定或者办法能让定金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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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过半年是否能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要明白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说,就是为了保证买卖能正常进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原因,比如自己不想买了,或者买方没有按照约定去准备购房资金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那么买方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比如,约定好了要在某个时间凑齐首付,结果买方没做到,那就不能要求退定金。 要是卖方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房,或者房屋实际情况与当初介绍的严重不符等,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比如在这半年里出台了新的购房政策,导致买方不符合购房条件了,使得双方无法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卖方则需全额退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另外,从诉讼时效角度讲,定金退还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所以过半年并不影响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只要符合法定退还定金的条件。总之,购房定金过半年能不能退,关键看买卖双方是否存在违约等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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