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没有确权证是否能立案?
我家跟邻居因为土地的事起了纠纷,但是那块地没有确权证。我想去法院起诉立案解决,可又担心没有确权证法院不给立案。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没有确权证的情况下,土地纠纷到底能不能在法院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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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纠纷中,没有确权证也是有可能立案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立案的相关概念。立案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受理案件的一种诉讼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把拥有确权证作为立案的必要条件。 对于土地纠纷而言,如果没有确权证,但你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比如土地承包合同、证人证言、历史使用情况的证明等,来证明你与该土地存在利害关系,以及纠纷的事实和理由,那么法院是有可能受理立案的。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法院初步判断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 不过,如果土地纠纷涉及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这类纠纷可能需要先经过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所以,没有确权证不必然导致土地纠纷不能立案,关键在于是否能满足立案的法定条件以及纠纷的具体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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