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强险条例是怎样的?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交强险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体现了交强险的强制性,车主必须购买,否则将面临一定的法律后果,比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在理赔范围方面,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例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用于赔偿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等损失;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则用于支付受害人的医疗救治费用等。 关于费率,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记录,在一定范围内浮动费率。也就是说,如果车主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下一年的交强险费率可能会降低;反之,如果有较多的违法行为或事故记录,费率可能会提高。 此外,条例还对交强险的投保、理赔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比如,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