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听说有违法放贷罪,也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但不太清楚最新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我想了解一下这个最新司法解释里对于违法放贷罪的认定、量刑标准这些方面具体是如何说明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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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放贷罪,全称为违法发放贷款罪,指的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而对于“数额巨大”“重大损失”“数额特别巨大”“特别重大损失”等标准,在相关的司法解释里进一步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此外,最新的司法实践和相关解释也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认定违法放贷罪,比如行为人是否有违规操作的故意、贷款发放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进行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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