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的工资有什么最新规定?
我因涉嫌一起案件被取保候审了,现在还在单位正常上班。但我不太清楚在取保候审期间工资该怎么算,是会正常发放还是会有什么变化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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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的工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也就是说,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员工实际上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是否支付工资可以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来执行。若单位与员工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不过,如果最后证明员工是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员工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这期间的损失。 另外,根据《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于公职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如果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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