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以下是关于肇事逃逸的一些主要法律规定及相关解释: **一、肇事逃逸的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例如,某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本应停车救助并承担责任,但他却驾车逃离现场,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肇事逃逸的行政处罚** 1.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 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肇事逃逸方会被认定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也存在过错,逃逸方的责任可能会适当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