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无原件该给谁签名?
我遇到个事儿,手上这份租赁合同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现在要签名,我搞不清楚到底该给哪一方签名。是出租方、承租方,还是第三方?这事儿让我挺纠结的,也不知道没有原件会不会影响签名的效力,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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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租赁合同无原件该给谁签名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租赁合同中签名的意义。签名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予以确认并愿意受其约束的一种表示方式。在一份正常有效的租赁合同中,通常需要出租方和承租方进行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租赁合同一般属于书面合同,签名就是合同成立的重要标志之一。 当租赁合同没有原件时,签名的主体并不会改变,仍然是出租方和承租方需要签名。因为无论是否有原件,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明确的,签名代表着他们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认可。即使是复印件上的签名,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后续发生纠纷,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之一,只要能证明合同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会综合其他证据进行判断。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尽量获取合同原件进行签名。如果确实无法取得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名时,可以让双方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等字样,并保留好其他能够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这样,在发生争议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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