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个月工资不高,也不知道有没有达到法定标准。想了解下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全国统一的吗,还是每个地方不一样,具体由哪些因素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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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简单来说,就是不管你的工作表现如何,只要你正常工作了,单位给你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这是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就业状况等都存在差异,所以各地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制定适合本地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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