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裁判文书生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最近收到了一份裁判文书,不太清楚它什么时候才会正式生效。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裁判文书生效是怎么规定的,是从送达就生效,还是有其他的条件和时间要求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裁判文书
  • #文书生效
  • #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裁判文书生效是指裁判文书产生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当事人需要按照文书内容履行相应义务。不同类型的裁判文书,其生效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首先是民事裁判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如果是最高法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作出即生效。而对于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没有上诉,那么上诉期满后裁判文书就生效。对于二审的民事裁判文书,是终审裁判,一经作出即生效。 其次是刑事裁判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终审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般情况下,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在这个期限内没有上诉或抗诉,裁判文书就生效。二审刑事裁判文书也是终审的,作出即生效。 最后是行政裁判文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审行政裁判文书同样是终审的,作出即生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