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老公在工作时不幸身亡,家里有老人和孩子需要抚养,我想知道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们能拿到多少抚养费,具体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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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亡抚养费
  • #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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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抚养费,准确地说应该是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它是给予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经济补偿。以下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范围。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这些亲属要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等。 其次,在计算标准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再者,关于支付方式和时间。一般来说,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笔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从时间上来说,自职工因工死亡次月起开始发放。 最后,如果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同时,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总之,工亡抚养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的基本生活,相关人员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申请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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